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包含进项税
职工教育经费不包含进项税。
全面营改增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对照上述规定,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Ordinals ecology bites each other! Two Big Boss Chokes' Node Monkey 'Founder Rocktoshi to Get Out of the Ecosystem
- 台基股份收盘涨12.05%,主力资金净流入1.07亿元
- 股票除息日后
- USDT交易平台iOS版v6.8.3下载-苹果下载USDT官方交易所2023
- 八哥说行情
- 10月31日长江旭日混合A净值增长0.03%,近3个月累计上涨12.02%
- 股票均价计算
- 10月31日圆信永丰兴源灵活配置混合A净值增长0.50%,近3个月累计上涨19.97%
- 计划成本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 闪银重复还款会退钱吗?如何处理重复还款问题?